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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A股市场出现收入确认方式调整的集中现象。多家上市公司主动修正此前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营业收入核算从总额法转向净额法。这一变化直接导致部分企业营收规模出现大幅调减,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统计数据显示,年内已有超过30家上市公司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这些企业均将收入确认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净额法,调整后的收入合计调减金额超过百亿元。ST沪科针对农产品贸易业务的调整最为显著,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因此锐减九成以上。特锐德对充电运营业务中电费收入的重新认定,使得2023年度营业收入调减19亿元。
贸易业务成为收入确认方法调整的重点区域。大宗商品与供应链贸易尤其突出,万向钱潮将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后,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步调减14.62亿元。这类调整往往涉及瞬时控制权的认定争议。
大港股份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案例具有典型性。该公司部分大宗化工原料供应链贸易业务中,收货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交易过程中对商品的控制权呈现瞬时性特征。经重新评估后,公司认为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最终改为净额法核算。
充电服务业务同样面临类似调整。奥特迅、北巴传媒、科达自控等企业发现,在新能源充电服务中实际仅扮演服务中介角色。基于这一认识,这些公司将收入确认方式从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技术服务领域也出现相应变化,琏升科技在网络域名收入确认中,因实际承担代理人身份,对2022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采用净额法进行追溯调整。
监管部门已建立相对完善的政策框架指导企业正确选择收入确认方法。2020年财政部发布多项收入准则应用案例,细化了控制权转移和定价权等核心判断指标。2023年证监会在年报审核中,将未恰当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列为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1月,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新规,要求企业严格依据是否拥有控制权判断交易身份。
然而,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近年来多起监管案例显示,总额法与净额法的不当使用已成为部分上市公司虚增收入的常见手段。ST海越于2025年4月收到证监会处罚,违法事实之一便是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亿元。
ST舜天的案例更为严重,该公司在2009年至2021年间,通过采用总额法、虚假自循环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最终被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罚款。统计显示,2020年以来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中,有63家存在总额法和净额法不当使用的情况。
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判断难度不容忽视。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不一致、不同企业对风险类别的理解差异、风险转移程度难以量化等因素,都可能导致选择困难。特别是在多主体合作的供应链场景中,货物在各方之间流转时,控制权转移的时间界定极其复杂,对会计师的综合判断能力提出很高要求。